個資保護聲明暨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針對您參加成為大江基因醫學(股)公司在台各事業(以下簡稱大江基因)之會員、購買產品、接受相關服務及其他因配合大江基因蒐集個人資料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我們除嚴格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外,更會以非常嚴謹的態度與具體作為,以符合法規規範之實體、電子、流程安全標準來管理及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大江基因就您之個人資料,為建立基本資料檔案、會員服務、營養關懷諮詢、健康講座活動邀約、保險推薦、試用品寄送、行銷廣告訊息提供及其他會員權益通知等需要之目的,以下為大江基因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對您個人資料保護的說明,請您詳細閱讀及了解。
一、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
大江基因基於相關法令及本告知事項之說明,向您告知大江基因直接自您或自第三人處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其代號及項目例示如下,如往後代號及項目名稱經法務部公告變更者,以下特定目的代號及項目亦相應變更:
(一) 識別類C001與C003 (如姓名、電話、身份證統一編號等)
(二) 特徵類C011、C012與C013(如您的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身高、體重等)
(三) 社會情況C031與C035 (如您的住所地址、運動等)
(四) 健康與其他C111與C113(如您的治療、診斷紀綠及基因檢測資訊等)
(五) 其他各類資訊C131至C132(如無法歸類之電子郵件等)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
依據法務部頒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及大江基因業務相關需要,大江基因蒐集您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
■ 001人身保險 ■ 033多層次傳銷經營 ■ 034多層次傳銷監管 ■ 040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 ■ 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065保險經紀、代理、公證業務 ■ 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 099國內外交流業務 ■ 110產學合作 ■ 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 137資通安全與管理 ■ 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152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 ■ 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159學術研究 ■ 173其他公務機關對目的事業之監督管理 ■ 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 182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內部控制■辦理委外作業
三、對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大江基因將永久保存您的個人資料(包含紙本或電子文件)
(二) 對象:
- 其他政府機構及其他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
- 其他為達上述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而有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個人相關資料必要者。
- 配合司法機關或政府機關基於防制不法或調查行為者。
(三) 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大江基因所經營之地區、前揭利用對象之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四) 方式:
- 符合個人資料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之蒐集、處理、國際傳輸與利用(例如使用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等)。除法律規定、委任第三人處理營業相關事務,或與您的往來契約或書面文件另有約定,而須揭露您的個人資料予第三人外,大江基因將不會向任何其他第三人揭露或供其使用。
- 大江基因設有個人資料保護專責組織及個人資料保護流程,並配合政府法令政策制定各項內部施行辦法及管理規章制度。
- 大江基因在使用或管理個人資料時採取適當的處置以防止資料之洩漏、遺失及毀損。
四、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人之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大江基因依法得酌收必要合理費用。
(二)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若您因提供大江基因個人資料而擬行使上述任一權利或有個人資料相關事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大江基因提出書面請求,或與大江基因聯繫(0800-656-656),大江基因將於收到書面或電話請求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您。前述15日期間於必要時,得予再延長15日,大江基因並將以書面通知您。如係請求查詢或閱覽文件,您應於收受大江基因通知後,於通知指定之期間內,至大江基因通知函指定之地點查詢或閱覽。如您逾期未查詢或閱覽文件者,需向大江基因重新提出書面請求。若大江基因有基於法令之規定而無法滿足您之請求時,大江基因得依法拒絕履行。
五、您同意大江基因有權修訂本告知事項,並同意大江基因於修訂後,得以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傳真、電子文件或其他足以使您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告知您修訂要點。
※ 以上資料已充分向您說明個人資料保護說明,您同意大江基因所述個資使用目的及範圍內蒐集、使用及處理本人所提供之相關資料,謝謝您的配合!